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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六月“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出处: │ 网站编辑:mywyxh.com │ 发表时间:2019-05-14

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关于认真开展六月“全民禁毒宣传月”
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全市各物业企业、各会员单位:
        现将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六月“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绵禁毒办发﹝2019﹞10号)下发给各物业企业、各会员单位,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30日,各物业企业、会员单位在所管理的物业项目以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二、各物业企业、会员单位及时将开展宣传情况发至市物业管理工作群(微信群)或市物业管理协会QQ群;
        三、对宣传不力的责任单位由市物业管理协会报请主管部门扣减企业信用分。
        此通知。
        附:《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六月“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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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绵禁毒办发﹝2019﹞10号

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认真开展六月“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禁毒办,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禁毒办关于加强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全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绵阳市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和市禁毒办《关于加强全市禁毒人民战争宣传工作的通知》(绵禁毒办发﹝2019﹞3号)要求,打造多元化的禁毒宣传品牌,营造浓厚的禁毒人民战争氛围,遵照市禁毒委领导的指示,现就做好2019年六月“全民禁毒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目标                
      今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要以“喜迎国庆 健康人生 爱我中华”为主题,围绕“6 •27” “8 •31”工程的深入推进,紧密结合平安绵阳、法治绵阳建设和“禁毒迎庆”专项行动,组织动员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和禁毒志愿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积极推进禁毒宣传教育、《四川禁毒条例》《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宣讲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大力营造深入开展禁毒严打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时间安排和宣传重点
      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30日。
    (一)大力宣传禁毒人民战争成效。要紧紧围绕全市禁毒严打整治的决策部署,着力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加强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反映禁毒预防、堵源截流、禁毒严打、禁吸戒毒、禁毒严管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以及在禁毒斗争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切实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二)大力宣传遏制制贩合成毒品攻坚战。围绕合成毒品致病机理、防范技巧、法律规定、典型案例和如何识别制毒工厂等重点内容,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集中反映毒品引发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和多发性侵权犯罪的社会危害。要紧密结合当前毒情形势,宣传报道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制贩合成毒品案件,努力扩大禁毒斗争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三)大力宣传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以学校“五个一活动”为依托,积极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宣传活动,一方面组织动员党政领导、政法干警、禁毒工作者和禁毒志愿者走进校园开展禁毒宣传,阐明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禁毒工作的重要性,科学引导各类学校加强禁毒工作;一方面组织师生深入本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现身说法、现场模拟体验,不断增强青少年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四)大力宣传《四川禁毒条例》和《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按照《四川禁毒条例》绵阳宣传方案(绵禁毒办发﹝2019﹞5号)的部署要求,联合各级媒体加强对学习《条例》工作和《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报道,在电台、电视台、报纸、新媒体网站开设禁毒专栏;通过关注“四川禁毒”微信公众号参与《四川禁毒条例》征文比赛和知识竞赛。利用“6.1” “6·3” “6·26”三个重要节点,结合“六进”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条例》和《举报奖励办法》。组织单位职工,乡镇、社区干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举报奖励办法》。
    (五)大力宣传“唱响禁毒歌,走好健康路”禁毒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高频次、多形式唱响禁毒歌曲,通过巡回演出、文艺晚会、公开比赛等形式,激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与唱歌的热情,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活动安排    
    (一)策划准备(5月份)。各地和市禁毒委各成员单位要紧紧抓住市禁毒办、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市文广旅局、团市委共同举办的第三届大学生禁毒文化节活动,市禁毒办牵头组织的“6·26”焚烧毒品大型活动,国家禁毒办组织开展的“唱响禁毒歌,走好健康路”禁毒宣传等主题活动为载体,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上述活动,形成全民参与禁毒斗争的浓厚氛围,广泛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打造具有绵阳特色的禁毒宣传教育品牌。
    (二)集中宣传(6月1日至30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宣传重点内容,结合本地毒情特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精心开展好“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1.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要组织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日报和晚报、网站等载体,积极承担开展公益性禁毒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安排版面(时段)或开辟禁毒专栏,解读《四川禁毒条例》及宣传禁毒知识,刊登《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公告,集中刊发专题新闻报道或专题文章,保证集中宣传报道的数量、时段和频次。
      2.各地要抓住 “6·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2~1次大型群众性禁毒主题宣传活动。
      3.各地民政部门、共青团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要动员社区群众舞蹈队、锣鼓队等群体性组织和禁毒志愿者,走街串巷,通过讲解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和法律意识。
      4.各级政法、共青团、妇联、教育和司法行政等部门,要以青少年、特殊群体和合成毒品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的禁毒流动宣传。共青团、教育部门、学校要结合第三届大学生禁毒文化节开展《四川禁毒条例》知识竞赛及征文比赛等系列专题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开展2~1次校园禁毒主题宣传活动或禁毒讲座,政法部门要将处于失学、失业、失管状态的城市社区青少年纳入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消除宣传死角,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抵御毒品侵害的能力。
     5.各级禁毒办要配合党委组织部和公务员管理部门深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至少一次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的禁毒宣传教育讲座。要积极组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 “唱响禁毒歌,走好健康路”禁毒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6.各级工会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行动”,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每一名干部职工都受到禁毒教育。
     7.各级妇联组织要依托“不让毒品进我家”等活动,组织禁毒志愿者小分队深入家庭,切实加大对妇女和家庭的禁毒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妇女对毒品的认知能力。
     8.各地火车站、交通运输、民航等部门要组织禁毒宣传小分队入站进厅,在车站(机场)入口、候车(机)厅等公共区域设置宣传点,开展咨询讲解,在站、厅公共电视屏幕上播放《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禁毒宣传教育片和公益广告,在交通要道及公交车、出租车和楼宇等地电视、LED大屏幕播放禁毒公益宣传片及禁毒动漫作品,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9.公安、文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娱乐场所集中宣传教育行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更新或补充签订禁毒承诺书、更换娱乐场所内点歌屏保系统宣传内容、墙壁标语等,深入宣传《四川禁毒条例》《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和合成毒品知识,使广大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一次禁毒法制教育。  
    10.司法行政、公安、卫健、民政等部门要深入看守所等特殊场所,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片、开展咨询讲解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涉毒人员及涉毒高危人群的禁毒教育。 
    11.市和各县(市、区)、园区交通、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卫建、教育行政、商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绵阳分行,要组织指导本系统可资利用的城市广告发布平台、LED、移动电视和楼宇电视等公共宣传平台全天候不间断滚动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和宣传警示标语。
   12.“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各县(市、区)、园区要组织成员单位在本地繁华街区、车站、广场和重点涉毒社区摆摊设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市级各成员单位也要利用各自临街LED平台播放警示标语,没有LED平台的也要悬挂固定禁毒标语。
    (三)总结评估(7月5日前)。各地各部门对前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宣传盲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禁毒宣传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围绕宣传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行动。要加强策划,确保集中宣传行动的内容与形式因地制宜、符合实际、贴近群众,既简便易行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宣传教育功效。要积极争取和协调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带头参加宣传活动,切实掀起集中宣传高潮。  
     (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各级禁毒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领导筹划和组织协调的职责。要联合共青团组织及相关成员单位建立起禁毒志愿者小分队;党委宣传部门要全面统筹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要密切合作,负起职责,多方面筹措资金,积极开展面向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三)媒体联动,强化宣传。要充分发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紧密配合集中宣传行动全面开展采访报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宣传素材,报道和推出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切实掀起禁毒宣传的新高潮。同时,各地要及时向市禁毒办报送重要的新闻线索和素材,争取市级以上媒体的深入宣传。  
     (四)加强督导,认真总结。各级禁毒委员会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集中宣传不走过场,切实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上报工作,要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全市上下统一联动,扩大禁毒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不断提升全民对毒品危害的知晓率。各地各单位要在7月5日前将开展6月集中宣传活动、宣讲学习《四川禁毒条例》《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开展“唱响禁毒歌,走好健康路”禁毒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工作情况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陈际鸿,电话:2498765,手机号码:13881151831。县(市、区)、园区禁毒办上报地址:ftp://80.93.52.72/市禁毒办/2019.6月禁毒宣传月。成员单位上报地址:814347684@qq.com


绵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禁毒标语参考内容:
       1、消除毒品祸害,造福子孙后代!
       2、拒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创建“无毒社区”,净化社会环境!
  4、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5、全党动员,全社会行动,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
  6、厉行禁毒,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7、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8、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9、毒害不绝,禁毒不止!
  10、吸毒有害身心健康。
  11、禁毒工作,人人有责!
  12、毒品不绝、禁毒不止!
  13、扫除毒害,利国利民。
  14、抵制毒品,远离毒害。
  15、贩毒有罪、吸毒可耻!
  16、积极行动起来,打一场禁毒的人民战争!
  17、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确保一方净土。
  18、增强防毒意识,抵御毒品危害!
  19、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
  20、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21、吸毒贩毒害人害己,禁毒防毒利国利民!
  22、吸毒是犯罪的祸根。
  23、扫除毒品危害,创建平安绵阳。
  24、依法禁毒、构建和谐!
  25、四禁并举,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
  26、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27、禁毒工作必须持之以恒!
  28、反毒、防毒,净化社会,振兴民族!
  29、大家不吸毒,社会无毒品。
  30、手拉手远离新型毒品齐参与共筑防毒长城。
  31、禁毒工作要持之以恒,毫不手软。
       32、毒品一沾,悔恨终生
       33、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34、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35、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36、金山银山,吸毒耗光,沾染恶习,家破人亡!
  37、一切涉毒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38、不让毒品进我家。
  39、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0、吸毒害己害家害人!
  41、贩毒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42、一人吸毒,全家遭殃,社会受害。
  43、加强毒品预防教育,保障人民身心健康!
  44、广大群众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45、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46、行动起来,参与禁毒人民战争。